瑞士设定了到2035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65%的目标
瑞士政府宣布已批准了一个新的气候目标,以1990年的基础为2035年的温室气体(GHG)排放量减少65%。新的脱碳目标将构成瑞士根据《巴黎协议》第二次国家确定的贡献(NDC)的基础,瑞士联邦委员会表示,该协议将于2月10日在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(UNFCCC)上提交。NDC是该协议下每个国家提出的国家气候行动计划,必须以越来越高的野心更新一次一次。瑞士目前的NDC于2017年提交,将于2030年降低50%的排放。根据联邦委员会的说法,新目标与瑞士气候法,《气候与创新法》中规定的目标保持一致。该法案在2023年的全民公决中获得批准,将其纳入瑞士的2050年净零目标,其中包括旨在实现净零目标的广泛措施以及帮助移民行业,建筑物和房屋的激励措施,远离使用化石燃料的动力。该法律还包括所有公司在2050年之前实现零排放的要求。政府表示,其新的2031-2035目标“将主要是通过国内措施实现的”,但与新目标一起发布的瑞士长期气候战略的补充说,该国也保留了包括减少的选择权国外(ITMOS)或从其他国外减少盈余排放的转移以达到其目标,尽管预计ITMO的份额预计将低于用于达到2030年目标的ITMO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