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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加利福尼亚气候报告法在美国商会带来的重大法律挑战中幸免

新的加利福尼亚法律将要求大多数大型美国公司披露其价值链排放,并报告气候风险和策略在美国商会带来的重大法律挑战中幸存下来,联邦法官拒绝了新法规违反宪法和域外规则。尽管美国地方法院法官奥蒂斯·赖特二世(Otis Wright II)支持该州的挑战,但是案件尚未被驳回,商会可能会继续对气候披露法的挑战。该法规(SB 253和SB 261)于2023年获得州长Newsom批准,并于2024年10月签署为法律(作为一项合计和修订的法案SB 219)。SB 253要求收入超过10亿美元的公司在加利福尼亚开展业务,每年在其直接范围1和2排放中进行报告,以及范围3价值链排放,包括与供应链,商务旅行,员工通勤,procuring,Procuregent,Procuregn,Procuregn和用水。SB 261适用于在加利福尼亚开展业务的美国公司,收入要高于5亿美元,以准备一份报告,以披露与气候相关的财务风险,以及降低和适应这种风险的措施。

https://www.esgtoday.com/california-climate-reporting-law-survives-challenge-claiming-that-shaming-companies-through-emissions-disclosure-violates-constitution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