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公众透明度评价的具体工作流程,可以分为计划与部署、指标体系开发、评价实施、总结与反馈4个阶段;并细分为10个步骤,分别是:组建评价专家组、编制评价实施方案、基础理论研究、指标体系的开发、确定指标赋值规则、确定指标赋权规则、指标信息收集、编制年度企业公众透明度指数、编制评价报告及成果发布。
在2018—2019年电网企业公众透明度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,2019—2020年省级电网企业公众透明度评价指标体系更加贴合企业实践。在评价范围方面,由偏重社会责任信息转变为企业运营所有信息的披露;在评价原则方面,更加注重企业信息披露的实质性,从偏重企业运营信息的公开性转变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经济、社会、环境及其利益相关方产生的具有实质性影响的相关信息披露,包括企业信息披露的及时性,以此衡量企业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及时性,企业信息披露的互动性,以此衡量企业信息披露的传播覆盖率及信息传递的互动性和有效性。
(一)指标体系概览
本研究将信息需求识别、信息编码有效、信息披露时效性、传播对象覆盖率、信息传递互动性、二次传播率、受众说服率共七个维度纳入企业公众透明度评价指标体系,作为指标体系的目标层。本研究从社会公众对企业保持公开、透明的期望和要求入手,兼顾企业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信息披露实践的重点环节与成效,设置了目标层、准则层、要素层、一级指标、二级指标。最终,得到企业公众透明度评价指标体系。
(二)企业公众透明度评价的评分方法
本研究采用层次分析法与德尔菲法相结合的赋权方法,确立细分了二级指标的不同权重,总分为100分。通过对各项指标项下所搜集的定性或定量原始信息,进行综合评分,最终得到33家省级电网企业公众透明度评价得分。
(三)企业公众透明度评价等级划分标准
本报告按照得分对所评价企业按照“卓越”“良好”“一般”“不良”“黑箱”划分为五个公众透明度等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