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名申请

在线客服

公众号

微博

首页 > 资讯中心 > 观点与动态 > 专家观点

如何保证信息披露时效性? ——《中国电力行业企业公众透明度研究报告(2019-2020)》解读(五)

        根据所搜集的原始信息,对中国省级电网公司信息需求识别维度、信息编码有效维度、信息披露时效性维度、传播对象覆盖率维度、信息传递互动性维度、二次传播率维度、受众说服率七个维度的评价结果如下:


信息披露时效性维度主要考察的是报告发布时效性、重大事件性,主要包括报告发布时间重大事件回应时间2个要素层,体排名如下:

表:省级电网公司信息披露时效性维度得分排名




1.报告发布时间



 “报告发布时间”要主要评价企业报告发布的及时性情况。对33家省级电网公司的评价结果分析如下:

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及时

图:省级电网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时间情况

统计显示,33家省级电网公司中,有19家(57.58%)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通过公司官方网站、其他媒体渠道或线下的形式发布社会责任报告,5家(12.12%)在2020年第三季度发布社会责任报告。

可以发现,绝大部分省级电网公司能在上半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,较为及时的发布了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以披露公司社会责任实践情况、履责绩效等。

2.重大事件回应时间


 “重大事件回应时间”要素层,主要评价企业针对重大事件回应的时间差情况。对33家省级电网公司的评价结果分析如下:

重大事件回应时效性表现一般

图:省级电网公司负面事件回应时间差

重大事件回应时效性主要包括省级电网公司负面重大事件时间差。

报告期内,据33家样本省级电网公司统计显示,有1家(3.03%)省级电网公司在负面事件回应与负面事件发生的时间差小于24小时,1家(3.03%)省级电网公司在负面事件回应与负面事件发生的时间差大于24小时,有3家(9.09%)省级电网公司在负面事件发生后未作出回应。